屯文。絮叨。

一日为师·起(剑网三同人)



夏日炎炎,天策府校场边的大槐树上只有知了还在不知疲倦地叫着,树下几个身着曜武甲的小兵却趁着教头不在躲起来偷懒。

“喂,你们听说了没,咱们营里新来了个小少爷。”

“小少爷?”

“是啊,从藏剑山庄来的,说是要当兵。”

“我昨天在门口见过,细皮嫩肉的,肯定吃不了苦,我跟你们打赌,用不了三天,他就会哭着鼻子回去!”

“还小少爷呢,我看就是个小姑娘,靠不住!”

“哈哈哈——哎哟!”众人正说得起劲儿,忽然一抹金色的身影从天而降,靠着树的大个子一时不察,被一记飞踢踹倒在地。

“哼,我还当天策府是什么地方,原来尽是些背后嚼人舌头的家伙。”

“是你!”大个子定睛一看,发现眼前站着的正是他们口中新来的“小少爷”叶春江,在一群红衣少年里,他金色的外袍格外扎眼,脸上的表情更是欠扁。

“怎么,被小爷帅得站不起来了?”

大个子气得咬牙切齿,推开七手八脚把自己扶起来的小跟班,怒吼道:“给我扁他!”

红衣少年们得了老大的命令,哇哇叫着扑向金衣少年,金衣少年不慌不忙,弯下腰躲过挥向自己的拳头,然后游鱼一般灵活地闪到一人身侧,抬脚一绊,后面扑上来的躲闪不及,跟前面的人撞成一团。眼见左右两个人又抓起木枪刺过来,叶春江连忙绕转身子扬起袖袍,二人只见眼前一团炫目的金色,手中的枪已经被叶春江夺了过去。

“哇!崔则!”几个人眼看吃了亏,忙对大个子喊道,“这小子不好对付!”

“没动的东西!”名叫崔则大个子啐骂一句,抡起自己的精铁长枪,向着叶春江劈头砸下,叶春江本能地举起木枪阻挡。“咔嚓!”木枪杆承受不住应声而断,好在这一下子也稍稍缓解了崔则的攻势。

“呿——”叶春江随手丢掉了下半截枪杆,将上半截当做轻剑握在手里,“这倒还顺手些。”

天策长兵胜在长,可是长也有长的缺点,兵器的沉重让崔则每次出招之间的间隔都比较久,而藏剑武学更重身法,就在崔则收枪的一瞬,叶春江已经一个玉泉鱼跃,拉开了与崔则的距离。

“跑什么?!”崔则疾突过去,还未触到叶春江的衣袖,金衣少年已经飞身跃起,借着枪尖点地的力量跳到了崔则身后。

“不跑等着你打啊?”十五岁的叶春江正抽条,又是南方人,眉清目秀的,跟崔则一比,简直是小鸡对上老鹰,只不过这小鸡看起来小,抓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。

崔则紧握着长枪,眼里似乎要喷出火来,天枪新兵营里数他出身最好,资历最老,再加上块头又大,平日里谁见了他不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“师兄”,他对新来的人也都是欺负惯了的,还从来没见过像叶春江这样“有眼不识泰山”的家伙。因为愤怒,崔则的招式变得毫无章法,而叶春江手里的半截断枪却使得游刃有余,他找到崔则的破绽,虚晃一招,在对方慌忙防御之间,枪杆已经扫向他的下盘。

“哎哟——”崔则躲闪不及,只觉脚踝剧痛,踉跄着向后倒去,叶春江却一挑枪尖撑住了崔则的身体,若非崔则穿了铠甲,叶春江这一下子,估摸着能把他扎个对穿。

崔则咬牙切齿,一心想给他点颜色瞧瞧,立时一套连招招呼过去,叶春江也收敛了戏谑的心思,云栖松,泉凝月,靠着灵活的身法左躲右闪。但是断枪毕竟不能真当轻剑用,他的体力又不如崔则。渐渐地叶春江脸上的笑容有点挂不住了,大滴大滴的汗水从他额头上滑落,他的腿肚子也开始发颤。崔则也是一样,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觉得握在手里的抢杆仿佛有千斤重,终于被叶春江溜得耐心耗尽,大吼一声丢了枪,直接抡起拳头向叶春江砸过去。

“都给我住手!”就在叶春江担心自己这张漂亮脸蛋马上要毁容的一瞬间,一声惊雷似的爆喝传来。与此同时,叶春江的后脖领子被人提起,崔则的拳头打空了,重心不稳的大块头直挺挺扑在地上。

“李、李教头……”刚刚还打成一团的小崽子们看见来人,麻溜地立正站好,眼观鼻鼻观心。

来人约莫三十岁年纪,一身破军战甲,手上握着龙战之殇,正是这帮小兵崽子的顶头上司李天慕。他环视了一圈,骂道:“训练偷懒,聚众斗殴,老子是平时对你们太好了?!”

“还有你!”李天慕把手里的叶春江提溜到队伍的末尾,“刚来就敢惹事儿啊?”

叶春江撇撇嘴,抱着手臂歪歪站着,在一队昂首挺胸的天策士兵里显得格外突兀。

李天慕见他这副站没站相吊儿郎当的样子更加火大,“给我站好了!”

叶春江这才勉强站直了身子,神色仍是无所谓的样子。

李天慕瞪了他一眼,小声说了句“等会儿再收拾你。”然后对着几个灰头土脸的小兵喝道:“都给我滚去刷马!天黑之前马厩清理不干净,晚饭没你们的份儿!”

“是!”听见教头发话,红衣的少年们立刻作鸟兽散,校场里只剩下李天慕和叶春江。

“你跟我过来,”李天慕看见叶春江的额角被擦破了皮正往外流血,无奈地叹口气,从袖袋里摸出一块帕子递给他。“你师父既然把你送来天策府,你就得守天策府的规矩。”

叶春江接了帕子,正捂着伤口龇牙咧嘴,听见李天慕提起师父,猛地抬起头,“我师父他还好么?”

“哎呦,这会儿想起来你师父了,你说我要是把你闯的祸写信告诉他,他还会认你这个徒弟么?”

“……”叶春江默然,是自己亲口说出“我不想做你的徒弟”这样的话,师父真的不认他也是他咎由自取。

“得了,只要你老实点,你好我好他也好!”李天慕见叶春江身上的金衣因为打架变得脏兮兮松垮垮的,根本看不出还有藏剑山庄半点“君子如风”的气质,着实来气,“还有啊,这身衣服赶紧给我换了去!”

 

叶春江不情不愿地被李天慕拖回大营,又别别扭扭穿上一身红衣,这才让李天慕看着顺眼了不少。“你小子轻功不错,但是我天策武学更讲究力道,你这小身板还得好好练练,要不然我担心你拿不动枪。”

“重剑我都拿得动!枪算什么!”刚刚与崔则一战还未分出胜负,叶春江仍有些不服气,若是用重剑,那小子早就跪在地上求饶了。

李天慕懒得计较他大言不惭,“那成,明天就开始跟我练枪。”

“我不会叫你师父的。”

听叶春江忽然来了这么一句,李天慕有些好笑,“用不着,都说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,虽然现在你归我管了,但我也没兴趣跟叶闻涛抢徒弟,叫我李教头就行。”李天慕一边说,一边从墙角拿过一柄崭新的长枪。

这长枪枪身纯白,像是玉做成的,又比玉轻便得多,而精铸的枪尖经过反复打磨,锋利无比,呈现出宛如黄金的光泽,叶春江心头一动,“这是?”

“这把枪叫煌龙颚。”李天慕将长枪递给叶春江,又小声咕哝了一句,“你师父可真舍得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叶春江敏锐地捕捉到了李天慕的话,“这是我师父做的?”

“啊,他说让我告诉你是天策府里发的。”李天慕察觉到自己说漏嘴,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又自暴自弃道,“天策府这么穷,怎么可能发这么好的枪!”

叶春江抚摸着光滑的枪杆,心中泛起一阵酸涩。他刚开始学剑的时候总是随手把剑乱丢,师父没少责备他,他却总听不进去,还撒娇耍赖说,因为剑不是师父亲手打造的,用着不称手,若是师父肯为他铸剑,他一定会加倍爱惜。叶春江便答应了,等他十五岁就为他亲手铸一把剑。本以为这个承诺在离开藏剑山庄之后就不作数了,没想到师父仍然记得,只是物非人非,剑也不是剑了。

“师父……”

李天慕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,转身准备离开,临出门又回头嚷了一句,“甭管之前你师父怎么着,我这儿可没人惯着你,五更之前给我麻溜爬起来,听见没?”

 

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,晚些时候叶春江才发现,和自己睡对铺的恰好就是中午打过一架的崔则。或许是因为害怕再被李天慕惩罚,也或许是因为叶春江换了一身红衣,头发也整整齐齐束在冠里,看起来已经是个“合格”的天策军人,并没有之前那么讨打,大个子的态度缓和了不少。“喂,小子,我看你身手不错,在藏剑混得不好么?怎么想起来当兵?”

“我师父想让我来历练历练。”

“啊?”哪有让藏剑的小少爷来天策“历练”的道理,崔则惊讶不已。

叶春江正在借着昏暗的油灯反复擦拭着那把长枪,懒得跟崔则解释。

崔则不依不饶地凑过来,“哎呦,煌龙颚诶,我看看?”

嗅到崔则身上一股马骚味儿,叶春江本能地往边上挪了挪。

“小气鬼,”崔则自讨没趣,只好回到自己榻上蒙了被子睡了,不一会儿震天的呼噜声就响彻房间。

叶春江也吹熄油灯上了炕,可是他完全睡不着,只能抱紧怀里的长枪,似乎想要从冷硬的金属上汲取一丝温度。
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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